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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精读

1. 不老实就肯定吃亏

做人可以不老实,学习不老实就非常不划算。在这一点上,我算是捡了便宜。

我的父母从来不吝惜给我买书的钱,于是几乎从记事儿开始,我的主要花销就是买书,直到今天。而在我八九岁的时候,母亲随父亲平反落实政策调动工作,不再做兽医,调到某大学的图书馆工作 —— 于是家里便省下了很多很多买书的钱。从小泡在图书馆里长大,实在是我这一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关于读书的态度,我一直感激母亲。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坐在那里乱翻书,被母亲看到,她问:“你看什么呢?”

“书呗”,我心不在焉。

“那么翻,你能看懂什么呀?” 母亲好像很随意。

我说,“这种书 …… 随便翻翻就行了……”

母亲顿了一下,过来把我手中的书拿走,扔在桌子上,一字一顿地说:“随便翻翻就行的书,你看它干吗?浪费生命。”

我愣了一下,却很快明白了母亲的意思。这句话一下在就刻在我的脑子里,从来不曾忘记。读书,就要读好书。读好书,就不能随便翻翻。所以,这么多年里,无论我读什么,只要认定那是一本值得读的书,我就会精读,并且往往要精读许多遍。后来我也常常跟学生说,好书,不是 “翻” 的,是 “读” 的 —— 并且,只能是 “精读”(当然,更为文绉绉一点的叫法是 “研读”)。

2. 读好书一定要慢

读书一定要慢,因为只有慢读才可能细品。读书与赶路不同,对赶路的人来说,几乎只有终点才意味着一切;如果赶路的人流连路边的风景或者纠缠沿途的遭遇,他就可能无法到达终点甚至误入歧途。然而读书却并非如此,如若读书真的是像是赶路一般,那么打开书直接读最后一句话岂不是最好?

好书对一些人来说就好比氧气一般重要。曾经觉得好书难寻。我至今清楚地记得二十年前得知有个叫乔治奥威尔的伟大作者写过一本好书叫《动物农庄》却遍觅不得(那时候这本书是禁书)的极端沮丧。转眼二十年过去,互联网改变了一切。只要读得懂英文,在互联网上可以找得到的好书就根本看不完。

甚至你根本不用上什么学习班,找来好书硬啃,是我能想到的最好、最快、最见成效的英语学习方法 —— 尤其在 audiobook 如此丰富的今天,因为我坚信朗读是获得一切语言能力的最根本手段。

身边的朋友总觉得我读书很快,事实上我读书很慢。我从不 “泛读”,因为我知道一本 “翻翻” 就可以了的书是不值得去读的。我总觉得 “泛读” 只有一种用处:用来粗略地判断拿在手中的书质量如何。二十多岁之后,我发现自己甚至在读小说的时候都喜欢一个字都不放过。遇到措辞考究的作者,阅读过程就更是充满了乐趣。尽管自己写字不喜欢太过考究,但是欣赏他人的精心却很容易让自己产生自己其实也挺考究的幻觉 —— 心知肚明那就是幻觉,然而也知道那是有趣而无害的幻觉。

之所以读书慢,也乐于慢,是因为当前的大环境可以给我一个 “极端八卦” 的机会。十多年前我总是慨叹 “Google + Wikipedia + English = Almost Everything”。现在,又有了 “人工智能”,于是,“Google + Wikipedia + English + ChatGPT = Everything”……

看到作者提到某一作品或者另外一个他所敬佩的作者,马上就可以查得到相关信息,一头扎进去给它翻个底朝天才叫一个爽。看到 George Cooper 在 The Origin of Financial Crises: Central Banks, Credit Bubbles, and the Efficient Market Fallacy (Vintage) 里提到 Hyman Minsky,马上跑到 Wikipedia 上查,或者干脆直接在 Amazon 上搜,就很快就找到 Hyman MinskyJohn Maynard Keynes(这本原本已经绝版的书,因为 George Cooper 等人的引用,而由 McGraw-Hill 出版公司于 2008 年 4 月重新出版)。再把前前后后的八卦挖掘一番,已经是三五个小时,却也乐此不疲。

读书慢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我用很啰嗦的方式记笔记。多年的经验使得我不再相信自己的记忆力,常言道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笑来说 “记笔记一定用 Google”。摘录原文不再耗费力气(伟大的 Copy/Paste),写下批注,甚至干脆写一整篇文章,加以分类关键字(以便将来搜索),相当耗费时间。但这个时间耗费的值当,不记笔记的人无法理解这种时间精力耗费的合理性,正如不成事儿的人永远不知道事无巨细的道理一样。

好书读一遍是不够的。读书的最大惊喜往往来自反复阅读中的 “偶然” 发现。阅读会刺激思考,思考进而会改变阅读的质量,两者会相辅相成,相生却永不相克。这个过程中几乎可以清楚地体会到多巴胺、内啡肽、血清素的分泌,难怪中国古人说 “书中自有颜如玉”,外国人说 “Reading is better than sex”。

3. 人们为什么讨厌精读

关于阅读能力的培养,教育设计者原本的意愿和顺序很可能是这样:

  1. 先识字,并识足够多的字(显然常用三千汉字肯定是不够的 —— 对那些了与追求知识的人来说);
  2. 习得足够多的词汇量;
  3. 学习更多、更复杂的是概念 —— 每一个重要的概念都需要大量的篇幅阐述;
  4. 与此同时习得基本的逻辑运用能力,以便能够更有效地理解组织已知概念及其相关信息;
  5. 通过不断的精读习得更多的概念理念;
  6. 通过大量的泛读扩充补充自己的概念和理念;
  7. 通过实践重新理解重要概念,修正对重要理念的理解;
  8. 精读与泛读相互补充、交互运用……

但是,基于种种原因,最重要的是因为教育本身就是个太难乃至于难以成功的过程,这个流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可能出错。

首先很多人其实并没有识足够多的字(其实对于不断追求知识的人来说,只认得却不会用是相当尴尬的一件事情);其次很多人也没有习得足够的词汇量—— 尤其是那些貌似简单却随时可能形成各种逻辑陷阱的词汇(比如 “所有”,“任何”,“不是 …… 就是……” 等等);更可怕的并不是哪一个环节出了差错,而是每个环节都多多少少存在缺陷。

很多的时候,整个扭曲的世界观其实只不过是根植于一两个概念的欠缺或者错误理解 —— 比如 “双盲测试” 或者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就是这样的概念。而其实相当简单的逻辑却是许多人一生搞不懂的东西,“害怕犯错” 进而 “担心受到可怕的惩罚” 是大多数人最终未能掌握逻辑思考能力的唯一根源 —— 教育有时不得不依赖 “强制” 而使得 “恐惧” 占据了很多人的心神乃至于永远无法摆脱它的阴影。

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很多人从未有能力去 “精读” —— 识字不够多,词汇量不够大,概念量不够丰富,逻辑不够严谨,更为可怕的是,无力做到足量的 “注意力集中”…… 一句话,他们压根就不具备 “精读” 的资格。然而人们总是假定自己的能力会随着年龄自动增加,于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假定开始显得极端自然:每个人从学校毕业之后都假定自己识足够多的字、有足够大的词汇量、足够丰富的概念量、足够严谨强大的逻辑思考能力 …… 最要命的是,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已经不再需要 “精读” —— 那是中小学生被逼才愿意做的事情 ——“泛读” 才是配得上自己年龄的活动……

他们就好像是股票市场里胡搞瞎搞的投资者一样,时而凭着运气发了点财,甚至是大财,越发地以为自己的成功绝非偶然 —— 心里想着 “我是有来历的,走在芸芸众生中这种感觉尤为强烈……” 但是只要时间足够久(人们越来越长寿这个事实最大的效用就是使得某些幻觉终将破灭而后不得不面对现实),爬得越高就摔得越惨—— 事后却已经没有机会重新来过。

循序渐进扎扎实实地走到最后一个环节的人所掌握的 “泛读” 能力,和大多数人以为的 “泛读” 其实有着天壤之别。前者尽管在 “泛泛而读”,却拥有足够能力 “不漏过任何重要信息”,并且常常还可以做到 “在字里行间读到言外之意”;后者是真的 “泛泛而已”,从未获得过完整的信息,在千疮百孔的零碎信息中获得属于自己的特有幻觉(且不自知)。

另外,还有一种阅读方式,叫做 “检索式阅读” —— 为了 “研究” 而采取的一种阅读方式。英文里,“研究” 是 Research,相当于,Search, Search, and RE-Search,所以,所谓的 “研究”,就是 “反复搜索”,相当于中文古文里的 “上下求索”。“研究目标”,会确定 “研究范围”,也就是 “搜索范围”。于是,需要在特定的范围之内,找到特定的材料,可能是 “更好的例子”、可能是 “必需的证据”、可能是 “必要支持”,或者是 “更新的视角”,甚至 “不一样的结论”…… 不一而足。

于是,在 “精读” 之前,常常需要 “关键字搜索” —— 过去,只能靠 “手动一页一页翻”,一边要随时做笔记的同时,还需要足够的记忆力,因为要靠大量的 “记忆碎片” 持续检索、持续记忆、持续对比…… 现在呢,大多都是 “电子文本”,于是,不太一样了。“电子文本” 最大的好处就是 “可搜索”,“可批量搜索”,“可模糊搜索”,于是,工作效率的提高在过去时完全无法想象的。

一旦找到相应的材料之后,开启的,再一次,“只能是精读”。虽然某本书作为 “被搜索范围” 被阅读的部分只有一两页或者甚至一两段,但,这和平日里人们以为的 “泛读” 或者 “跳读” 是不一样的,因为时时刻刻,都是 “有目的的精读”…… 并且,“检索式阅读” 还真不是随便谁都能做的,因为绝大多数人并没有 “研究目标”,正如他们的人生都没有任何目标一样……

到了一定岁数之后再想重新培养自己的 “精读” 能力就已经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了,因为有太多错误的 “模式” 已经养成,各种各样的错误的理解早已错综盘杂,理不清任何头绪。可惜。

4. 为什么全都读懂了可是题目就是做不对?

高中毕业之后,就不用再参加 “语文考试”了。于是,很多人开始误以为自己的语言文字能力已经足够好了 —— 殊不知那只不过是不再参加考试所以缺点不会被暴露而已。到了大学,虽然很多人的确不再参加 “语文考试” 了,可是必须参加 “英语考试”(其实还是 “语文”,只不过是 “外语语文”),于是就开始遇到让他们极度恼火的尴尬:

为什么这文章全都看懂了,可是题目就是做不对呢?!

我教了许多年的 TOEFL 阅读。刚开始的时候也很奇怪,这些学生怎么可能在看懂文章的前提下做错这么直观的题目呢?我大约花费了两三年时间才彻底弄清楚所谓的 “读懂了” 其实只不过是这些做错题目的考生的幻觉而已。

这种幻觉是如何产生的呢?我翻阅了很多英语领域之外的文献,最终在心理学文献里找到了答案。

原来,人类的大脑有一种特殊且有强大的功能,叫做 “模式识别”(Pattern Recognization)。比如,我们可以在一张很多人的合影中迅速识别出某个特定的人,即便照片上的那个人可能与现在看起来很不一样(比如比现在年轻 20 岁),这样的时候,我们运用的就是模式识别能力。

人类太依赖这种能力了,乃至于模式识别还有一种模糊处理的变体,叫做 “模式拼接”。当我们在处理零散信息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将它们按照某种之前曾经遇到过的模式拼接起来 —— 并且还总是以一种我们自以为有意义的模式。

有些时候,我们会下意识地使用这种功能。比如,你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过一会儿,大脑的模式识别功能就开始自动启动了:天花板上原本毫无关联、毫无意义的几个斑点、纹理开始变得 “有意义” 起来,比如,你好像看到了一张人脸,或者别的图案什么的……

-- Devil's face in the smoke. A famous photo on 9-11 attack.

上面一张照片,是美国 2001nm 年 911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时现场拍摄的一张照片,后来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人们在双塔大厦被撞之后的漫天烟雾中看到了一张 “栩栩如生” 的撒旦面孔。

问题在于,如果一个人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刻见到过撒旦面孔的话,那烟雾的形状再怎么像撒旦或者完全与撒旦一模一样(假设撒旦真的存在的话),此人也无论如何不可能认出来 —— 因为他之前根本就没见过撒旦么!

合理的解释是,人们在此之前在很多地方都见过撒旦的面孔 —— 戏剧、电影、动漫、插画等等,所以在看到原本毫无意义的烟雾形状之时,迅速调用了大脑中曾经存储过得 “模式”(Pattern),而后用来 “理解” 当时所看到的东西 —— 于是,他们 “看” 到了并不存在的撒旦面孔。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那么多做错题目(实际上那些题目非常直观,只要真的读懂了文章,那题目不可能做错)的学生坚信自己读懂了文章。他们实际上根本没有读懂,他们只能读懂文章中的某些部分,而另外一些部分他们读不懂。然而,那些读懂了的部分就好像是天花板上原本无意义的斑点一样,在这些学生不知不觉启动自己的 “模式拼接” 能力之后,变成了貌似有意义的模式 —— 可实际上呢?他们在调用的是自己过往曾经存储过的某些模式;而这些模式实际上他们正在阅读的文章的真实内容无关,甚至干脆相左。于是,他们 “觉得看懂了文章”,实际上看到的却是 “另外一个鬼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做对题目?!

5. 精读的方法

读文章还是有一点点的方法的,读考试(TOEFL/IELTS/SAT/GRE/GMAT)里的阅读文章更是如此。但请放心,真正有效的方法总是非常简单的。(以下文字相对抽象一点,但,也许这本身就是一篇很好的阅读材料……)

当我们读进来第一句话(标识为 S1)的时候,任务只有一个,“这句话在说什么?”(What does S1 mean? 标识为 M1)其实,有些时候,这并不是一个简单任务。需要两样东西支撑:1)语法知识;2)概念体系。但是,很多人竟然以为只需要单词就够了。

然而,读进来第二句话(S2)的时候,任务就多了一个:不仅要搞清楚 M2,还要搞清楚 M1 和 M2 之间的关系(标识为 R1&2)—— 这是竟然有很多人从来不做的事情。

M1 和 M2 之间的关系,大抵上分为两种:

  1. M1 被 M2 支持。这时,M2 往往可能从三个角度之一(或者三个角度组合使用)去解释 M1——What?(举例、阐述)Why?(因果、比较、分类、目的) How?(方式、手段、步骤)
  2. M1 与 M2 共同支持另外一个句子。这时,M1 与 M2 之间可能的关系分别是:并列、递进、转折。

如果,M1、M2、R1~2 都已知,那么即意味着说真正的 “阅读理解” 就已经全部完成。

然而,在考试中,考生往往遇到的情况是:

  1. M1 未知、M2 已知、R1&2 已知;
  2. M1 已知、M2 未知、R1&2 已知;
  3. M1 已知、M2 已知、R1&2 未知;

这与简单数学没什么两样(就好像 “x+y=z”)—— 一个方程式里面有三个变量,其中两个已知,就很容易推导出第三个变量的值。如果三个变量都是已知的,那也不算是什么考试了。

要知道,设计得严谨科学的阅读理解考试中,是不会出现一个方程式里有三个变量其中却竟然有两个未知的情况的 —— 那不叫考试,那叫 “刁难”。这也是我为什么总是劝诫考生,轻易不要相信什么 “模拟题” —— 反正,我研读过的所有非 ETS 官方的题目,大抵上都不严谨、不科学,不管作者和出版机构是多么地权威 ——不信,谁都可以用刚刚说的简单道理去自己做个判断。

同样的道理,段落与段落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不仅要能够概括出第一段的大意(标记为 MP1 ),然后还要再概括出第二段的大意(标记为 MP2),最后还一定要弄清楚二段之间的关系(标记为 RP1&2)—— 这就是更多人坚决不做的事情了 —— 而后又是解方程式了……

道理都已经清楚了(我有的时候很奇怪我究竟是如何运用这样的简单的认知就成了所谓的老师的?),之后就是平时练习的步骤了。

  1. 挣扎着搞清楚每一句话的确切含义。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 —— 查词典,查语法书,甚至去查 Google(1998 以后),还不行,问 ChatGPT(2023 以后)。“自己动手” 比 “花钱让别人替自己干活”(比如,报班上课听讲)在这方面不知道要有效多少倍。
  2. 理解每句话之间、每个段落之间的关系。处理段落还有另外一个任务 —— 概括。
  3. 整理词汇。要知道,读完一篇文章之后,自己动手整理词汇,远比背单词书效率高出许多 —— 可惜,大多数人并不相信。
  4. 反复阅读若干遍。读着读着就可能发现很多第一次读并没有注意到的东西。
  5. 复述文章。能够书面或者口头复述刚刚读过的文章,实际上需要很多综合能力:记忆力、逻辑能力、转述能力、重新组织能力、再理解能力等等。
  6. 养成相隔若干天后复习的习惯。

(其实,无论哪一种考试,拿来真题,如此处理 50 篇左右的文章,就基本上所向披靡了。TOEFL 考试和国外的所有考试一样,有 Official Guide

鉴于大多数人学英语只是为了应付考试,所以,以上的文字里,是拿着考试文章作为示范的。事实上,读任何文字都可以这样 “品”,只不过,不同类型的文章,“品” 的要点不同而已。读诗品意境,读散文品心境,读小说品情节,读报纸品现实。为了学而读,还要在读与品之外考虑很多事情,作者为什么这么写,这么写好的话好在哪儿,差的话差在哪儿,要是我去写应该怎么写才能更好 …… 等等等等。

6. 快速阅读往往并不靠谱

市面上各种各样关于 “快速阅读” 的神话,其实都非常不靠谱。我不相信那种靠改变眼球运动方式提高阅读速度的理论,因为速度的瓶颈根本就不在于 “输入方式”,而在于 “理解能力”。我也绝不相信 “快速阅读” 能靠一个什么 “补习班” 就可以解决 —— 我相信阅读理解速度只能通过积累提高。

各种快速阅读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它们假定所有的文字都是格式化的 —— 事实上这绝对不可能。只有格式化的数据才能批处理,这是每一个程序员都懂的道理。可问题在于,知识不可能是格式化的,有的简单,有的复杂,有的恰恰因为简单而难以理解并加以应用,而它们之间又相互关联,有着复杂的依存关系。想用一套简单的模式处理所有的数据,这愚昧的痴心妄想。

积累阅读量是提高阅读理解速度唯一方法。读书多的人读书快。尽管好像人们更愿意相信这句话的反方向:那是 “因为读书快所以才读书多”。

观察一下生活。那些只读到初中再也不上学了的人,看书很慢的(姑且不论他们能否看懂),也很省钱:一本几块钱的杂志可以读好几个月。而相比来看,大学生读书就要快出许多,一本杂志在坐地铁的过程中就可能被他翻阅完毕,并且过后还能将其中精彩的内容复述给朋友。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差异呢?因为二者之间的阅读量积累差异实在是惊人。

心理学家 Blachowicz 博士曾经做过的调查结果可以给我们一个更清楚地解释这个道理的依据:

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如果每天能够做到独立阅读 10 分钟的话,那么就要比那些不做独立阅读的孩子每年多读 62 万 2 千词……

这个数据告诉我们,一个五年级的孩子,差不多一分钟阅读大约 170 个英文单词。而实际上,中国的小学生如果在阅读中文的时候,可以做到差不多一分钟 200 字以上(因为中文的字都是单音节的,而英文词汇往往不止一个音节)。

如果我们按照 200 字/分钟的阅读速度计算,不算小学时代,仅仅初中三年,平均来看每个孩子每天的阅读量大约是 1.5 万字(仅相当于 75 分钟的阅读量)。换言之,初中时代,一个普通的学生,三年总计阅读量会超过 1600 万字 —— 如果假设平均一本书 20 万字的话,就相当于 80 本书。

到了高中时代,喜好读书的孩子阅读量增长会超乎普通人想象 —— 他们的阅读速度会很自然地提高 2~3 倍,又由于理解能力大幅度提升,他们往往并不需要 “速读”,而是通过 “略读” 获取更多的信息。比如说,作者为了证明一个道理提供了三个例子 —— 体现为三个段落,那么,有更强理解能力、有更多阅读储备的人可能会扫过第一个例子,跳过其它两个例子而去继续阅读下一个章节。因为这样的时候,他们的阅读速读看起来就比其他人快出许多。所以,通常情况下,在初中时代积累了大量阅读量的学生,在高中时代的阅读速度大约会提高 10 倍左右。这样算下来,整个高中三年,喜好阅读的孩子通常会在这个时期保守估计积累超过 1 亿字的阅读量。(这是 “初级阅读者” 的计算,而我们之前用 “熟练阅读者的阅读速度” 也做过一次计算。)

这就好像飞行员也好、汽车司机也罢,夸耀自己驾驶水平时会 “很客观” 地强调自己的驾龄或者里程数一样,一个人的阅读量积累越多,他的阅读理解能力就越强,进而阅读速度就越快,进而阅读量更容易积累,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所以说,真正有用、有意义的快速阅读能力,是靠积累获得的,而非靠什么新鲜的不靠谱理论,或者蒙钱的培训班。

7. 给自己种一棵读书种子

经常听人们这样说:“我对英语非常感兴趣”,却很少听到有人这么说:“文字太美了!” 很多人对英语感兴趣,却对母语没兴趣,这只能说明他们不了解文字的意义,只不过是肤浅的实用主义者而已。他们看到的只不过是 “英语好的话薪水高,机会多……” 而已。要不然他们怎么会对越南语、缅甸语不感兴趣?人大多都如此,都想要自己配不上的东西 —— 这是他们的本质,也是他们最终不快乐的根源。当然,他们把这种莫名其妙的行为称之为 “追求”,并且对这个词有着特殊而又浓厚的情感。肤浅的实用主义者对英语的兴趣,就好像是一个不懂工程的人对工具的兴趣一样无聊。

英语不过是一种文字,这一点上来看,它并不比其它的文字更好、更高级、更优美。自认为自己的母语是全天下最美的语言,是最为幼稚的想法(都懒得加上之一)。印象中第一次意识到这种幼稚的存在,是读中学的时候,语文课本里有篇文章叫《最后一课》,作者都德激情地写道,“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而在另外一个国度(这个国度里所使用的语言是地球上使用者最多的语言:汉语),(中文)语文老师激动地(某种意义上也避重就轻地)讲述着作者都德的爱国热情,一遍一遍地复述着都德那个狭隘民族主义的弱智句子 “法语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 —— 有比这个更为荒唐的场景么?(当然,都德在那个特殊的时代拥有这种(狭隘)民主主义情绪,从另外一个意义上来说更可能应该被理解为 “英雄的”……)

任何语言文字都有它自己固有的独特之处,都有它独特美丽的根源。然而最终,语言文字是用来表述、记录、交流思想的。如果有什么真正美丽或者更加美丽的话,是思想,而不是语言文字本身。美丽的思想,用任何语言表达都美丽,用一种语言表达光芒四射,用另外一种语言表达四射光芒。电影V for Vendetta中,主角 V 身中无数枪却不死,缓步逼近 Creedy,而 Creedy 的手枪里已经没有了子弹,于是绝望地大喊,“Why won't you die?!” V 淡然地说,“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more than flesh. Beneath this mask there is an idea, Mr. Creedy. And ideas are bulletproof.”